辟谣:网传癌症公式真的不成立!
昨天说完了被滥用的癌症分子早筛,自然而然地引出今天这个话题:基因突变真的等于得癌症吗?
网上有一条所谓的癌症公式流传已久
癌症发生概率 = 细胞分裂次数 × 每次分裂产生突变数目 × 突变基因是致癌基因概率
但基于昨日说的事实,这道公式根本就不可能成立。
首先要肯定的是,细胞分裂时,DNA的复制是会存在一定的错误几率的,这本身也是生物进化的内在动力之一。但是,DNA的突变除了是内源性的、即DNA复制时产生的随机错误之外,还可以由外部因素、即环境引致的。典型的环境诱变因素包括:物理因素如电离辐射、紫外线,化学因素如苯类、醛类,生物因素比如病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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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复制的错误是可以被修复。细胞面对DNA突变,并不是熟视无睹。从低等的细菌,到高等人类细胞,都存在DNA修复机制,以移除不正确的或受损的DNA序列。因此,忽视修复只考虑突变,肯定是错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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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修复的DNA损伤,可以诱导细胞死亡。这也是细胞(特别是高等生物细胞)内建的防御机制。当DNA损伤过于严重不可修复时,自杀机制比如凋亡便会启动,保证这些错误的遗传信息不会遗传给子代细胞。此外,部分原癌突变,也可以在特定遗传背景中导致细胞衰老、死亡。因此,突变并不是单向累积起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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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癌性的DNA变异,除了突变之外,还可以是拷贝数的增加或减少,并非需要基因本身的序列发生变化。而除了突变可以改变DNA序列进而影响功能之外,基因在染色体上位置的变化,也可以导致异常功能的产生。再有,非编码DNA序列的改变,也能直接影响包括原癌与抑癌基因的功能,从而影响癌症的发生,并不需要癌相关基因本身发生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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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致癌性的突变,就算出现好几个,也不代表会产生肿瘤。昨日的文章已经说得透彻(点击访问《被滥用的癌症分子筛查》),就不再赘述。肿瘤要形成,除了要有DNA的异变之外,还需要适宜的环境,这是公认的事实。用遗传学的话来说,就是“基因型 + 环境 = 表型”。这就好比种子和土壤的关系,没有适宜的土壤(环境),再强大的种子(突变的细胞),也不能长出树苗(肿瘤)。
后记:做科普,必须先科后普。